药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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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药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执行。具体到我院复试实际情况,再补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考核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每位考生的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各专业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各专业的招生名额及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降序排列。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生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2153 邮箱:wyin@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十八楼423室(招生秘书殷老师) 药学院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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