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药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4-03-24 作者: 访问次数: 15955

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到我院复试实际情况,再补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形式和地点

  • 100700药学、0817Z3制药工程与技术、105500药学、086000生物与医药:2024330日。

  • 090400植物保护: 2024331日。

  • 复试形式:线下复试,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提前到沪。

  • 复试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待通知。

二、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00700药学、0817Z3制药工程与技术、105500药学、086000生物与医药:

    2024329日下午14:00-17:00,实验十八楼408

    090400植物保护:2024330日下午14:00-16:00,具体地点待通知。

  • 资格审查材料:

    1、所有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属电子卡的应届本科生须出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各类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额外带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3、往届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少民骨干计划考生携带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复试承诺书”纸质版。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学院将在2024年秋季开学之初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的复审并收集相关的纸板材料,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三、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复试前必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网页下方附件),纸质版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招生名额

编号

专业

统考招生名额

1

0817Z3制药工程与技术

24

2

090400植物保护

17

3

100700药学

38

4

105500药学

58

6

086000生物与医药

45

 

五、复试分组

090400植物保护和0817Z3制药工程与技术专业单独设组;对于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100700药学、086000生物与医药、105500药学),将分多组进行复试(按初试成绩平均分配到各组)

六、复试形式与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形式:面试,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比30%

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七、复试面试环节内容和考核形式

  • 面试时长:20分钟(含:外语能力考察5分钟、个人汇报PPT 5分钟、专家问答10分钟)。

  • 面试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外语能力:通过对给定文献的朗读及翻译的形式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占比10%

    2、专业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能力考核分为考生本科阶段所开展科研工作的汇报和专家根据考生的个人汇报进行提问作答两部分,占比80%

    3、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个人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以及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占比10%

  • 面试环节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个人汇报PPT:主要内容包括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创新实践活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创新实践能力等为汇报重点。

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PPT请保存PDF格式,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详见群内通知。面试现场不接收个人汇报PPT外的任何材料。

八、复试成绩计算

100700药学、086000生物与医药、105500药学:复试成绩先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再按“二次平均法”对每位考生的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考生的复试成绩。

090400植物保护、0817Z3制药工程与技术: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九、录取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拟录取名单按照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分别确定,具体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先与招生秘书联系,招生秘书无法解决再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021-64251093 邮箱:yyzb@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十八楼419室(招生秘书许老师)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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