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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18   访问次数:1015   作者:



药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考生须知》和《华东理工大学药学院 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具体到我院复试实际情况,再补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 复试时间

2020628日;

学院在复试之前将通过微信群告知考生网络测试以及招生政策宣讲的具体时间。

  1. 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ZOOM平台双机位模式,同时将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1. 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 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专业名称

对口支援博士名额

全日制博士名额

制药工程与技术


2

农药学


2

药学

1

7


  1. 复试成绩

每位考生的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1. 录取:

各专业根据考生就业方式(定向和非定向)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降序排列。

  1. 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先与招生秘书联系,招生秘书无法解决再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2153 邮箱:wyin@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十八楼423室(招生秘书殷老师)        



药学院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