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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3-07-06   访问次数:115   作者: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学  院


班  级


联系方式


处分种类


处分日期

      年    月    日

 个 人 申 请


(请学生附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如实陈述本人处分期限内表现)

    本人所受违纪处分于    年   月  日处分期限届满,在处分期限内表现良好(综合表现情况详见书面申请书),无其他违纪行为发生,特此申请解除处分。

学生本人签字日期

 学 院 意 见

该生在处分期限内综合表现如下:





辅导员签字日期

分管院领导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日期

经学院党政联席工作会议讨论,意见如下:



签 字日期

盖章

学校审核





签 字日期

盖章

 注:1、处分日期以学校发文为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以6个月为期限,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以12个月为期限,期间由所在学院负责考察;

2、对学生的解除处分发文等材料,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达本人,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存档。